离岸公司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依据其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
合法。投暗股,即隐名股东的出资,是通过显名股东登记,用别人的名义出资入股、签订代持股权协议,协议内容规定代持人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期限等,暗股股东风险比较大。《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罚款不合法。在我国可以行使罚款权利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委托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受授权的主体;用人单位显然不属于这个范围之内,因此用人单位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如果其对员工进行罚款则是不合法的行为。
是违法的。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催债公司合法。催款公司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合法的,催款公司进行债务催收的时候,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暴力讨债。我国债权债务法定诉讼时效为3年,每催款一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但是有证据证明的催款行为,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个人是可以合法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可以出具委托书,但讨债者不能暴力讨债。
公司之间为了资金融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公司没有获得相关的许可,就以赚取利润为目的对外放贷,将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并且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1、不合法。讨债公司都不合法。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都是不合法的。2、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讨债公司都不合法。目前我国已经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债务公司都不合法,自然没有正规与不正规之说。
讨债公司的存在合法吗北京工商部门曾明确表态,目前不会给讨债公司、讨债人注册办照;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声称,讨债人还不是国家承认的职业。一方面是国家的明令禁止,另一方面是民间的激流暗涌,这样的局面其实由来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