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全资子公司可以不设置董事会,由股东一人决策,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决策。但所有决策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需要由股东任命。总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命。但是一般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作为母公司的国有公司直接下文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和总经理了。
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全资子公司就是《公司法》上所说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由股东一人决策。如果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决策。
国有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没有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可以有股东会决议。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根据《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需要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企业不设董事会不可以。《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来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源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百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全资子公司可以不设置董事会,由股东一人决策,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决策。但所有决策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需要由股东任命。总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命。但是一般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作为母公司的国有公司直接下文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和总经理了。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
免费查看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
免费查看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
免费查看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免费查看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免费查看不设立董事会公司章程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