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后仍有拖欠的货款仍然应当按照原本的债务进行偿还。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缴纳出资,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货款被别的公司拖欠按照以下方式解决:1、遇到拖欠货款不还的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2、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主体资料,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各被告人手一份、法院一份,资料要准备充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单等债权凭证。第二、如果没有这些直接证据,就需要有合同、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这些单据一定要有对方的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第三、此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
一般情况下,公司减资的流程如下:必须有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同时,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股东会决议;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4)变更登记。
如果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欠款问题,将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方法。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人拖欠货款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起诉及申请支付令的方式令其偿还。协商和解指的是债权和债务双方在自愿和互谅的基础之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是邀请第三人从中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债权到期或者是快要到期的时候,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有还款的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对偿还债务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等和债务人进行协商,敦促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是签订新的还款协议。
当事人可以搜集证据,依法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