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以其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公司经营期间亏损股东如何承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关于公司经营期间亏损股东要怎么承担,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经营期间的亏损,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关于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经营期间的亏损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责任的,就享有公司的股权,股东是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的,也可以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那么股东不参与经营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司亏损,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但如果亏损是股东造成的,或者是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债权人、其他股东的利益的,则股东要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公司亏损股东如何承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