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时,公司的实物资产可以进行折现,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意味着其它出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对价为股份或出资额,如不能换算为现金,则无法给付股份或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
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当中就应当对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作出规定,另外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是在公司成立后半年之内办理,并且报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政府以实物资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转移财产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解散的,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组,以公司的所有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债务全部清偿有剩余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解散后,需要组成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