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解散公司不能要求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公司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如下: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申报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申报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申报债权。
可以强制执行的。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在我国现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不能申请清算。实践中,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时,往往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但是解散之诉与强制清算之诉是不同种类的诉讼,前者是变更之诉,后者是非讼案件,不能合并审理。
清算程序: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四、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七、注销登记。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