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要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无需进行清算。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方案制定并确定后实施。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3、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解散公告。
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1、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分配;制定清算报告,报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首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会议作出解散公司决议。其次,自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最后,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
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3、申报债权;4、进行清算;5、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