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公司合并的特征如下: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
公司合并的具体流程如下:一、合并各方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二、通知债务人并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这里的债权人是已知债权人。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合并首先要进行公司财产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召开会议,取得债权人同意,签订合并协议,然后按照合并协议和审批文件进行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合并。
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担。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