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后可以变更解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同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进入清算后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股权转让不属于经营活动,可以依法进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1、公司进入清算后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股权转让不属于经营活动,可以依法进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股权赠与后受赠人可以转让股权。“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受赠人接受赠与之后是可以转让股权的。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则股东就不能转让股权。因为法律规定,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股东转让股权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是可以对股权转让设置限制条件甚至是禁止转让股权的。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同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不能,除非质权人同意。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