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若公司章程中未规定,股权转让则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1、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风险提示:在股权进行转让变更时,需要注意下列法律风险:
1、转让方是否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2、股权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
4、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对外担保或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
5、股权是否存在重复转让:
6、受让方支付瑕疵:
(1)受让方发生违约,不支付转让对价:
(2)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在变更工商登记前,受让方无力支付转让对价。
7、转让程序瑕疵:
(1)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2)无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8、放弃转让风险:
9、税务风险。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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