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股东之间达成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办理股权股东名册变更手续以及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如果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条件:(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2)股东依法享有股权且股权可以转让;(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初步的交流和沟通,达成初步意向;受让方应确定出让方本公司内的股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通过评估、验资或者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过户和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1、根据《公司法》第71条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过半数同意;对内转让的,只需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资产还应进行价值评估。
首先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一系列讨论,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经过出让与受让双方的谈判,经过评估、验资,形成决议等一系列手续。然后去相关国家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手续:1、依法办理出质登记;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质押合同等材料;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质押登记。
办理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起诉请求财产分割要的手续有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如果还要申请法院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话,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在法院对财产分割作出具体的判决结果后,根据法院的判决准备相应的手续,办理过户和财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