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情况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

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其他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对于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未作详细规定。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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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法院予以支持。关于什么情形下其他股东优先购买股权法院予以支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原告**永汇丰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科工集团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三人**百诚创信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