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情形时有发生,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股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东债务和公司债务是分开的,股东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为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若足额出资,仅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偿债。但有特殊情况,如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滥用权利,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时,股东一般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正常亏损,足额出资无需额外担责,未足额则在未出资本息范围担责;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要担连带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有出资问题的股东需担责。

有限责任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个人与公司财产相对分离。正常运营时公司以全部资产偿债,股东无需额外担责。但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滥用权利时,股东可能担连带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