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登记被程序,股权转让仍然有效力。原股东应当继续配合新股东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再变更应当按照程序递交相应的材料:同意再次变更的股东决议或生效判决、股权转让协议书、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等等。
公司股东变更不影响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仍然有法律效力。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有效。公司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合同不因公司名称或者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所以变更公司名称和股东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公司股东私下协议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就有效:签订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但涉及股权外部转让的,则还需满足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条件才有效。
1、公司股东私下协议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就有效:签订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但涉及股权外部转让的,则还需满足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条件才有效。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股东签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是自由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股东变更不是主体变更。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是法律上的主体。公司股东变更,和成立新公司不是一回事,这并不影响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仅仅是公司内部的股东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