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民法上具有法人地位,而经常出现的两个名词:公司法人与董事长,经常容易被混淆。二者看似都是公司的掌权者,具有较重要的地位,实际上却有很多的不同。那么公司法人和董事长有何区别?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有明显区别。董事长是董事会负责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权力集中在决策层面;法人代表可由董事长等担任,经登记确定,能代表公司对外活动。二者责任承担不同,在公司治理中角色各异。

在涉及到相关法律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治理架构时,董事长与总裁这两个职务之间显然有着明显且显著的差异性。针对董事长这个职位而言,他主要是公司董事局的领袖与核心人物,负责筹划并主导董事局的各类会议事务。

(1)总裁作为股东聘请或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决策者,通常在规模较大的企业或拥有多个小型或专业化子公司的集团公司中担任此职,而在单一公司则更多地称为“总经理”。(2)董事长直接领导公司内部的董事会或董事局,以及其附属的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象征,通常由持有最多股份的股东担任。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比较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