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