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只要通知了债权人即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的,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1、公司分立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2、但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且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1、公司分立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2、但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且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后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索要债务: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2、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但是此种情况下,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公司分立后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索要债务: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2、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但是此种情况下,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2、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但是此种情况下,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前的公司要,也可以向分立后的公司要,也可以同时向这两个公司要。首先,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其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前的公司要,也可以向分立后的公司要,也可以同时向这两个公司要。
1、公司分立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2、但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且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