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公司;2、合伙企业;3、普通合伙要求2个人以上组成;4、合伙企业适用于一些采用鼓励机制的;5、有限公司,一人以上或者五十人以下组成;6、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股份制度,实行股份认购。
公司分立流程有: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
公司合并的种类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这两种。1.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于其中之后形成的合并。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这种合并形式是参与合并的公司均归于消灭,而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公司的名称种类一般包括:以地名作公司名,以吉祥和社会喜爱之物作公司名,选用传统商业风格的名称作公司名等。按照规定要设立公司的,一般都需要先进行公司名称核准,公司名称核准通过后再申请营业执照,设立登记。
公司清算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1、普通公司清算。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公司合并的形式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现金合并与易股合并、母子合并、两步合并等多样化的形式。 主要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
公司资本瑕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
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