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规定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本文重点谈谈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注意事项。

被收购公司的亏损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弥补的。根据现行税法和相关通知,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的亏损通常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但是,如果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问:我们企业2024年亏损100万元,2024年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已弥补2024年亏损。2024年追补审批资产损失300万元后,形成亏损400万元,新增亏损300万元。请问,新增亏损的弥补亏损期限我们应该如何计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

公司的清算所得是否可以先弥补经营期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后再确认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的计算是否要和经营的应纳税所得额单独区分计算纳税

根据我国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