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东的投资是自己享受收益的物质基础,您已经抽空了全部投资,基本上也丧失了股东权利,其他股东经法定程序可以免除您的股东资格,根本谈不上分红的问题了。
您好,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较广,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均可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清算组成员以及其他任何人。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但并非所有股东均可起诉。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权或者恶意诉讼,公司法对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都作了限制。
1、持股数量要求。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诉讼时的持股数额没有限制,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2、持股时间要求。新《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持股时间也没有限制,但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股东的持股时间规定为“连续180日以上”。
股东的退出有三种方式一个就是把股权转让第二个就是公司回购,第三个就是清算解散,监事的话,辞职就可以了。
您好,如果是股权代持,根据代持协议,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约定走正常的股权转让程序就可以的。监事可以根据章程选举。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
你好,股东退股必须有法定事由,具体是什么矛盾导致要退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