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具体种类包括: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股权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利益均衡原则利益均衡原则是指公司制度的安排及实现,是基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影响公司及社会发展的多种利益关系进行分析、均衡的原则。
不适用。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合伙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它们在设立方式,责任的承担方面都是不同的,因此它们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在我国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公司法中规定的内容对我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普遍适用。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不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作专门规定。公司与合伙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它们在设立方式,责任的承担方面都是不同的,因此它们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合伙企业不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适用的是《合伙企业法》。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则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合伙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它们在设立方式,责任的承担方面都是不同的,因此它们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合伙企业不能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并不适用于《公司法》,它适用的是《合伙企业法》。公司与合伙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它们在设立方式,责任的承担方面都是不同的,因此它们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不适用。合伙企业适用的是《合伙企业法》。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则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合伙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它们在设立方式,责任的承担方面都是不同的,因此它们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