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具体有四种,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事是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东出资形式有: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出资;4、土地使用权出资;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入股的形式:货币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 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招标组织形式有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具体有四种,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事是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企业。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主体法。所以明确表明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