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名下的房屋如果是合法取得的,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2、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名下的房屋如果是合法取得的,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等。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名下的房屋如果是合法取得的,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等等。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名下的房屋如果是合法取得的,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公司吊销时,名下有房产的,应当由清算组进行清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公司被吊销的,应当解散公司,然后自公司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备案。公司被执照被吊销,已经失去经营主体资格,股份或者有限公司的需要开股东大会,决定注销。然后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
公司被吊销后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等。
公司被吊销了,其处理方式为,公司需要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其次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再制作清算报告;最后依法登记注销。
公司吊销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清算: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吊销后,应当在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