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不是权力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全体股东或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公司的权力机构不是董事会,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股东会才是权利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者职能也不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不对。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及议事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机构,虽然不直接代表公司,对内也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但却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属于执行机构。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构。董事会的职能是召集股东会会议,因为董事会是由股东会产生,需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以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公司清算董事会没有责任。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股东未如实出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有人数限制的。首先,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其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有人数限制的。首先,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其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