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公司被执行阶段是很敏感的时期,那么对于公司执行阶段能追加股东吗?这个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事情,如果大家有这方面的想法就要知道其中的规定,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被法院解散后,如果出现未经清算办理注销登记;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等情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
公司里面会有法人代表,这个主要是属于公司的管理人员的,而且公司的法人代表一般是由公司大股东来担任的,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可以换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虚假支付注册资金或擅自撤出所注资金的情况,则可依法作出裁决,将其列为被执行主体的一部分,同时依据注册资本不足或擅自撤资的数额,向申请执行方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倘若各股东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已知悉对方的那些未进行资本稳妥支付或者撤回注资的行为,则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一般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独立分开的。公司注销后,股东一般不会有法律责任。那么,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