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如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债务的,则债务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发起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公司主张。
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
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处理是:由全体发起人承担。公司未成立的,全体发起人之间可以按照合伙人的性质对债务负责,承担比例按照发起人之间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各发起人均等承担。
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处理是:由全体发起人承担。公司未成立的,全体发起人之间可以按照合伙人的性质对债务负责,承担比例按照发起人之间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各发起人均等承担。
公司成立了之后,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公司自身承担;设立人以自身名义产生的债务的,第三人可以主张公司或者设立人承担。《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处理是:由全体发起人承担。公司未成立的,全体发起人之间可以按照合伙人的性质对债务负责,承担比例按照发起人之间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各发起人均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