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工伤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时间:1、申请时间:伤情相对稳定后;2、鉴定期限: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最长不超过90天。不服鉴定结论的,自收到该鉴定结论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一、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嵴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具体如下: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