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等等。
股份可以由投资人共同均分,总占有85-75%以上,预留15%-25%的股份,在经营期间,表现优秀;适当在15-25%股份里面调整,由投资人和管理人共同同意均可,经营后期,若其中一位投资人认为自己的付出比较大,调整股份会比较麻烦。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2、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从法律上来说,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是可以协商的。股东们可以先协商股权分配比例,协商不成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根据新的公司法,已经不要求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若只是因为利润的考虑希望加大投资比例,是可以通过直接在章程内规定利润分配的比例以及利润分配的方式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只要股东们认可,法律是没有强制规定分配标准的。
增资扩股合同无效股份分配如下:双方应当各自交还股权和对价资金,如有损毁应尽力恢复原状或给予相应的对价补偿。增资作为依附原有股权的产物应当作为股权孳息处理,受转让方对增资有明显的贡献,应当酌情给予受转让方相应酬劳或者分成。
根据法律规定,1、先由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2、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3、订立收购协议;4、协议收购双方履行收购协议,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应当根据具体交易的性质、委托人的具体交易目的、交易时间表、工作成本、对被调查对象的熟悉程度等具体个案因素,与委托人共同协商明确调查范围,并在律师聘用委托协议书中约定调查范围、委托目的、工作时间、委托事项或调查范围变更等内容。
公司并购程序为:1.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2.确定并购目标和时机。3.制定并购方案。4.提交并购报告。确定并购对象后,并购双方应当各自拟订并购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5.开展资产评估。6.与被并购企业进行谈判签约。并购双方根据资产评估确定的交易底价,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并由双方法人代表签订正式并购协议书。7.办理股权转让。8.支付对价。9.并购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