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首先,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和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即可。
如果是增加注册资本:首先原股东要召开股东会,对新加入的股东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然后与新加入股东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出资金额、占股份比例、认缴资本、出资时间等内容,注意增资后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到位后办理验资,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如果增加新股东,注册资本不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即可。
一人公司增加股东的流程:1、签订入股协议;2、修改企业章程;3、向当地的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人公司增加股东的流程:1、签订入股协议;2、修改企业章程;3、向当地的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文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等。
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等;其次,公司应当在变更股东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