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在吊销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在吊销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来清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债务等,并可以代表公司处理民事纠纷。
公司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是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就无法继续经营。一些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没有进行清算,这时就需要强制清算。那么公司被吊销如何强制清算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些公司因为一些员工会被吊销营业执照,那么这样的公司就没有办法在继续经营下去了。如果没有进行清算的话,那么就会采取强制清算。关于公司吊销后清算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吊销后要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对于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公司的,需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