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需要满足该股权依法可以转让的条件。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股权质押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二)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三)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四)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的应依法签订质押合同并进行质押登记。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