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权之设定虽然都要具备转移标的物占有作为公示要件,但是由于有形动产与无形权利之间的区别,设定权利质权时,移转权利“占有”的方式则与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有别。以股权设质时,因股权的不同表现形式各有其公示方式。(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设质之公示方式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无效。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关于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有效吗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属于重要的担保方式之一,质押可以分为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两类,权利质押是提以依法可以转让的权利作为出质物进行债务担保的行为,那么股权质押没有登记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持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权合同、出资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股权质押需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登记意义重大,既是股权质押生效要件,能让质权人获相应权利,又有公示作用,保障交易安全。办理时要签书面合同,带相关材料到对应机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