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二)办理赠与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合同;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缴纳费用: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等。
第一步首先需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签订,但是赠予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步是缴纳相关税费,赠与人和受托人拿着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的税费,比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1、双方共同签字。2、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股东之间达成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办理股权股东名册变更手续以及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如果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质押的应依法签订质押合同并进行质押登记。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赠与手续应按如下进行: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农村房产赠予要按照下列顺序办理相关的手续:赠予人到乡镇国土所提出房产证赠予申请,并提交房产赠予申请书,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要过户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