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是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 股东身份权; 参与决策权;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资产收益权等。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为了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般都需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全部或部分转让两种形式。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是指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履行或暂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事宜,进而又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撤回申请的行为。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股东之间达成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办理股权股东名册变更手续以及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如果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债权效力,一旦成立并生效对于协议双方而言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即出让人交付股权,受让人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