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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股权没有实缴怎么处理

2024.05.28 公司法 89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股权转让时股权没有实缴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未实缴的股权转让条款,根据协议进行操作。并注意协议中是否存在限制或附加条件,以避免日后纠纷。 修改公司章程。在股权转让后,将变更内容写入公司章程。若新股东的出资期限未到,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新股东的出资期限、方式及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 注意税务问题。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应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防范风险。确保股权转让符合法律法规,并在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股权转让完成后,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对于未实缴的股权部分,应当及时跟进出资问题。 此外,如果是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股东应当缴足出资,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选择减少注册资本、转让给有出资能力的受让人或解散及注销公司等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告编号:NO.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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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志明律师 2022.07.27 280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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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实际上是你们共同完成实缴,还是你们约定的实缴比较多 建议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你好 如果公司之前未实缴股权转让
    没有缴纳注册资本就转让股权的话,要看这个缴纳的期限,在转让的时候到没到期这个涉及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 好,公司转让部份股权,如果出让方有部分实缴,想1元转让部份未实缴股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
  • 认缴未全部实缴股权转让后债务该谁承担
    您好!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出资期限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那么,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出资期限未到期。根据《九民纪要》第六条的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为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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