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股权转让是否需到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是否需到工商登记

2023.06.15 公司法 335人浏览举报
解析
股权转让是需要到工商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转让主体资格证书等材料,并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告编号:NO.202306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股权转让是否需办理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张福昊律师 2023.05.25 4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不是到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是需要到工商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转让主体资格证书等材料,并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张福昊律师 2023.05.25 2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办理工商登记吗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张福昊律师 2023.05.25 400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要去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是需要到工商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转让主体资格证书等材料,并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张福昊律师 2023.06.14 4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要到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是需要到工商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转让主体资格证书等材料,并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张福昊律师 2023.05.25 54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去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是需要到工商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转让主体资格证书等材料,并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308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到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是需要到工商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转让主体资格证书等材料,并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张福昊律师 2023.06.14 40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不是需办理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张福昊律师 2023.05.25 2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在工商登记之前是否已经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在工商登记之前是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吴小兰律师 2020.12.25 1555人看过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