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二)有书面合伙协议等。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受让股权就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稀释是指,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的情况。
股权转让的意思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合伙型联营是指联营各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组成一个合伙性质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济联合组织。合伙型联营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合伙人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所属企业(公司)是指企业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各类子公司中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