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确认的标准应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分别予以对待。第一、外部关系:股东与第三人股权确认:应着重审查工商登记的内容。工商登记具有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第二、内部关系:公司与股东间股权确认:应着重审查股东名册的记载。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公司纠纷中高发的一类案由。引起该类纠纷的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事实常见于:工商登记与实际出资不符、投入资金行为性质不明、股权转让瑕疵、隐名股东存在、公司融资以股权提供担保等。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如下: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我国法律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3年。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公司纠纷中高发的一类案由。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股权确认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隐名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2、 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1、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2、企业章程改变;3、转让款已经过户。
1、当事人起诉,首先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清单。
股权转让确认的条件有:1、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2、企业章程改变。3、转让款已经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