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纠纷有以下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隐名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转让纠纷的主要类型: 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 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 4、隐名、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 5、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
类型:(一)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二)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如下:第一、按诉讼意图分:善意之诉跟恶意之诉。第二、按法律关系分: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如: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2、外部关系股权确认之诉,如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公司纠纷中高发的一类案由。引起该类纠纷的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事实常见于:工商登记与实际出资不符、投入资金行为性质不明、股权转让瑕疵、隐名股东存在、公司融资以股权提供担保等。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公司纠纷中高发的一类案由。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股权确认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隐名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2、 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确认纠纷的收费标准: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则属于非财产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能还会收取申请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三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股权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如果是公司与继承人之间的纠纷,主体就是双方。如果有两个以上继承人认为自己可以继承股权,并且不能达成合意,则诉讼主体就是继承人。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