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一般来说不需要开股东会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资通过的表现:1、增加投资的情况下,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的,该提案通过。2、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议需要通过的人数应当根据决议的事项确定,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一般会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事项一般经过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而对于特殊事项,则需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两项内容: 1、会议召开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A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
关于同意xxx转让其股权的决议 时间: 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xx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A先生/女士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的书面申请,有限责任。
1、股东会决议一般事项需要经过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股东会决议一般事项需要经过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质押股权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取决于债权人是否为同一公司的股东。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等。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