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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被质押是否还具备担保能力

2024.04.15 公司法 1559人浏览举报
解析
1.股权质押还具备担保能力。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2.但质押股权不能再次出质,对其他的债务不具有担保能力。
3.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4.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风险提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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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被质押是否还具备担保能力?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被质押的股权只对相应的债务具有担保能力,而对其他的债务是不具有担保能力的,质押的股权在清偿对应的债务前不能转让。

    张福昊律师 2022.02.23 997人看过
  • 股权被质押还具备担保能力吗

    股权被质押具备担保能力。但是只对相应的债务具有担保能力,而对其他的债务是不具有担保能力。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郑泽敏律师 2020.10.08 1734人看过
  • 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担保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才源律师 2021.08.17 1314人看过
  • 股权担保是否必须质押登记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张福昊律师 2020.06.15 275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对外担保

    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同时应当注意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1.12.10 1073人看过
  • 股权质押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前提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张福昊律师 2020.06.15 1212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质押的含义股权质押是对外担保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扬远商事团队 2022.05.09 0人看过
  • 质押股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质押的股权应当可以转让,若存在不可转让的权利瑕疵,则无法质押;2.签订股权质押合同;3.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登记,登记完毕股权质押方能生效。

    顾双浩律师 2020.06.08 165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可以担保吗

    股权质押以后可以对外担保。出质人以其出质的股权为债务担保,如果股权的价值明显减少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再行提供担保。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张福昊律师 2021.05.10 2067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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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的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关于反担保的股权质押合同范本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甲方(担保人):乙方(借款人):住址:电话:丙方(反担保人):住址:电话: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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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
    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质押担保不一定导致股权转让,只有在担保条件成就时,才可能涉及转让。一般情况下,主债务届满且担保债权成立,则会进入质押权人申请股权拍卖,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且股权质押涉及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是否存在质押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也需要考虑。您的问题有些过于笼统。
  • 因为您这个办理的是无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银行要求都是比较严格,需要观察您是否具备有还款 能力您是否具备有还款 能力您是否具备有还款 能力您是否具备有还款 能力?
    这种可能是网络贷款诈骗,建议谨慎处理。
  • 股权质押登记后 变更担保债权数额的 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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