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国内和涉外经济纠纷仲裁诉讼关系上有什么不同

国内和涉外经济纠纷仲裁诉讼关系上有什么不同

2019.02.20 综合 106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

二、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
如1979年我国同美国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

三、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
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如英国;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如法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 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
第六十七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
第六十八条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六十九条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或者作出笔录要点,笔录要点可以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十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第七十一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报告编号:NO.201902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涉外经济纠纷诉讼和仲裁有什么区别

    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

    李键键律师 2019.02.21 1577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是怎样的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聂俊律师 2019.01.21 1045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聂俊律师 2019.01.21 1175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成立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李康律师 2020.04.26 1201人看过
  • 涉外经济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

    李键键律师 2019.08.28 1679人看过
  • 订立涉外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①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藉、主营业所或者住所;②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③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④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⑤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⑥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等。

    李键键律师 2019.01.14 1192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基本内容。

    聂俊律师 2018.12.27 1190人看过
  • 避免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必须注意的几点有哪些

    1、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2、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应当视需要约定当事人对履行标的承担风险的界限;必要时应当约定对标的保险范围等。

    聂俊律师 2019.01.21 1086人看过
  • 经济纠纷诉讼的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顾双浩律师 2019.08.02 1226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41

    精选解答
  • 148981344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也就是说符合以上条件的纠纷才可通过仲裁解决,那么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
    仲裁是一种很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法,我们在工作中与公司或单位产生劳务或者劳资纠纷的时候,就会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但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很不一样,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内容。
  •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包括仲裁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国的等。涉及港、澳、台地区的争议,比照涉外纠纷处理,所以也属于涉外仲裁。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别对待,所以区分涉外与国内则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众所周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
  •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华律网小编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包括仲裁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国的等。涉及港、澳、台地
  • 什么是涉外仲裁 如何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
    华律网小编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包括仲裁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国的等。涉及港、澳、台地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