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如实出资、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违反了代持协议的约定时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违法行为对显名股东或公司造成损害的时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这个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公司之间,他是怎么样划分这个责任呢。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的,内部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对内:该股东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发起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外:虚假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在出资瑕疵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如实出资、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违反了代持协议的约定时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违法行为对显名股东或公司造成损害的时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下:实际出资人未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挂名股东在公司债权人的请求下,要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无效的,那么任何股东都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决议如果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那么自始无效。2、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4、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