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班组负责人承接某酒店室内装修分项工程,与外地装饰总包企业签订内部承包合同,负责酒店8-9层全部装修施工。总包方书面授权项目负责人全权对接项目、签订文件、办理决算收款,工程结算后,确认总包尚欠班组工程款三百四十余万元。
一审中,总包方提出三大核心抗辩:一是主张项目负责人私下伪造公章、项目专用章签署分包协议,案涉分包合同与
公司无关;二是依据三方签署的《班组应付款协议》,称项目亏损全部由挂靠负责人自行承担,总包仅配合走账,无付款义务;三是提交一份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承包协议,试图混淆施工项目,否定债权金额。一审
法院采纳其抗辩,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多方咨询无果后,委托
上海薛捷律师所属律所团队代理二审上诉案件。
薛捷是上海德禾翰通
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自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事法律工作已逾二十五年,深耕商事争议。他毕业于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执业证号为13101200510724191。
薛律师擅长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建设工程、合伙联营、
股东争议等领域,服务地区为上海。他的执业理念是“企业要的不是对错,是解决方案”,坚信律师的使命是帮助企业在纠纷中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其团队通过非诉讼方式成功化解了九成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在欠款回收方面,拥有二十年以上的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实务经验,尤其擅长诉讼前与执行中的商业谈判和执行阶段难题的处理。同时,他拥有多年创业和企业管理经验,处理股东纠纷时能透彻理解公司运营逻辑,帮助股东解决矛盾。
法律适用层面
一审法院混淆了“内部挂靠关系”和“对外合同效力”,用内部约定免除总包对外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如何正确区分并在二审中清晰阐述这两层法律关系是关键。
事实举证层面
总包方提交公安机关笔录证实项目负责人挂靠经营、私刻印章,这对施工班组主张合同效力造成极大阻碍。此外,对方提交另一份承包协议混淆施工项目,给确定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带来困难,需要准确梳理证据证明施工项目的唯一性和债权的真实性。
全盘梳理证据
上海薛捷律师牵头复盘全案证据,剥离案件内外两层法律关系,梳理出三大关键证据链:总包企业曾出具的法人授权
委托书、总包参与项目的相关行为以及三方结算协议,为
表见代理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撑。
精准构建代理思路
明确区分“内部挂靠关系”与“对外合同效力”,针对对方的“私刻公章
合同无效”“亏损由挂靠人承担”“混淆项目”三大抗辩逻辑,制定分层抗辩策略,逐一进行反驳。
二审完整说理
二审庭审中,围绕表见代理、挂靠内外责任划分两大核心法律要点完整陈述,反驳对方全部抗辩观点,并提交书面代理意见,论证一审法院的错误,请求改判支持全部工程款诉求。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上海薛捷律师团队全部代理观点,作出终审改判判决:撤销一审驳回原告诉请的全部判决内容;判令总包企业十日内向施工班组支付拖欠工程款343万余元;以总包企业收到一审起诉材料次日为起算点,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LPR标准,支付全部工程款逾期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全部由总包公司承担。
留存关键证据
承接分包工程时,留存总包向甲方出具的正式授权委托书、项目公示文件,这些是固定表见代理的关键证据。
谨慎签署协议
签署工程款结算协议时,仔细审阅免责条款,绝不签署“放弃向总包主张工程款”类书面承诺,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区分不同项目
区分不同项目的承包合同,分开留存施工记录、结算单,防止在诉讼中被对方混淆项目抵扣债权。
积极寻求救济
一审败诉后不要轻易放弃上诉,建工挂靠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可委托专业商事律师重新梳理证据、重构代理思路,可能存在较大二审改判空间。
本文为个案案例分析,仅作法律科普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与诉讼承诺,不同案件事实、证据、情节存在差异,个案结果不可类推,具体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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