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文字作品登记著作权(版权),但是必须要具有独创性。一般到所在地省级版权局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著作权登记即可。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主要有: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
发现广告违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广告违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关于广告语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广告语会被法院认定为是具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而得到保护。但这样的广告语必须具有创造性和明显特征,能够直接充分地反映品牌特点和企业形象。
广告语版权登记申请程序: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3、通知缴费;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6、审查;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受著作权保护,广告语是借助文学艺术手段,追求高度的新意,对商品服务信息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广告语是智力创造的结果,具有独创可复制性的特点,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一般特点。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开发商广告语一般属于要约邀请,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我国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广告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广告是否是邀约,主要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主体不同,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内容不同,期限不同。
版权纠纷有以下形式: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2、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3、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4、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5、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6、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7、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8、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9、销售商侵权纠纷。10、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合同纠纷。11、出版单位与作者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