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等。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以下原因之一所解散的,则需要进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等。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