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作为股东,出资方式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八十二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以下这些:1、股东用货币出资。2、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3、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以下这些:1、股东用货币出资。2、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3、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有下列规定:《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召开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评估、验货;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等。
股份有限公司的筹集资金的方式:1、发行股票,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2、公司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变更。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即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因此,通过股权转让,可以变更股份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股东可以有分类: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或者出资不实的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