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公房使用权离婚时哪方可承租

公房使用权离婚时哪方可承租

2022.07.06 婚姻家庭 31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207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0999

    精选解答
  • 30702741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离婚时承租公房的使用权怎么分
    离婚时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可协商解决,也需考虑居住时长、身体状况等实际情况,参考经济状况,关注抚养子女情况,要综合多种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双方权益。
  • 离婚时承租公房的使用权怎么分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出资,将原有的公房使用权转为产权后,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一概不考虑原一方承租时的使用价值,也有失公平。
  • 离婚时如何分割承租公房的使用权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就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有没有要求分割的权利?所有的法律问题都没有绝对的答案,这个问题也是如此,不能简单地说“有”或“没有”。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分以下九种情况由法院酌情处理: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情况。由于一方在婚前已取得该房的承租权,因此,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几年,或5年,或10年,或20年,房屋均应归该一方享有。对此,
  • 离婚时承租公房使用权如何处理
    导读:离婚时承租公房使用权如何处理本文讲述这个问题!......更多关于离婚时承租公房使用权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离婚时哪方可以主张公房承租权
    在离婚的时候,大家一般情况下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这个时候双方还有供房的话,这种情况那么谁可以有公房的承租权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你好 公房离婚可以变更承租人么
    您好,我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的张丽珍律师,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是:离婚后公租房是可以变更承租人的。具体操作方法我发给您 1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 公房离婚后,是否有使用权
    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因为法院也没有权利去分割公家的房子。因此,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但是,感情破了的夫妻双方还居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磕磕碰碰。造成新的矛盾。所以,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1、 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 2、 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 3、 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 照顾无过错一方 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一般都由主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主要的还是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 当然,在生活中,针对收入都不高的双方,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还是会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双方,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间面积大小
  •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离婚时是否也享有承租权?
    您好!虽然随着这些年房改的实施,从数量上看已经少了很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此类房屋还没有实施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类公房权益的分割。由于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 公房承租死亡,子女能继续承租吗?
    一般情况都是不可以的。
  • 公房纠纷 我承租的公房被租赁公司撬门安排
    你好,可以起诉进行处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