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股份,在变更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之前是可以收回的。因为此时并没有转移股权。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但是若是经过公证,则赠与合同不能被撤销。
在下述条件下,股份公司可以依法收回其股份:(1)已发行特别股的股份公司,经持股人同意,以公司盈余收回特别股;(2)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时,公司可收回发行在外的股份。
在下述条件下,股份公司可以依法收回其股份: 1、已发行特别股的股份公司,经持股人同意,以公司盈余收回特别股; 2、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时,公司可收回发行在外的股份; 3、在公司合并时,公司可收回发行在外的股份; 4、当少数股东。
常见的股权转让情况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或企业投资者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转让时双方应就转股事项达成一致,并在转让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因约定含糊而产生纠纷。
一、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二、股权转让合同书;三、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四、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三、召开债权人会议;四、确认破产财产;五、确认破产债权;六、拨付破产费用;七、破产清算的结束;八、登报声明。
公司合并程序如下:一、订立合并协议。二、董事会决议。三、股东会决议。四、政府批准。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六、对债权人的通知或者公告。七、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