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是否有权向房产部门核查房屋产权登记信息
2022.11.22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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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有权核查。
第一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第二步: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地产产权的来源。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他房地产成品;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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